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闽发改社会〔2021〕113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提升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省发改委研究编制了《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指导帮助项目学校做好前期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以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为主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规范化职业院校侧重基本教学型实训设施建设,一般职业院校加强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建设任务
以“突出示范,融合发展”为原则,项目主要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设,以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结合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由试点城市统筹自主编制建设方案,支持辖区内职业院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带动性项目,优先支持承担扩招任务重、条件缺口较大的高等职业院校。
四、建设资金
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所需建设投资来源包括申请中央和省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