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技工学校推进重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技工学校推进重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8〕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53号规定,继续有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 国发〔2005〕35号)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3号)要求,提高我省技工教育办学质量,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在技工学校推进技工教育重点专业建设(以下简称“重点专业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重点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重点专业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坚持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强化特色、竞争和创新意识;要坚持以重点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技工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重点专业建设是技工学校办学的重要基础建设之一,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思路的具体落实。要以推动一体化教学改革为方向,以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为手段,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办学条件为保障,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立技工教育重点专业20个。

二、重点专业建设标准

重点专业是指建立在先进的教育理念基础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行业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在全省技工学校同类专业中达到省内一流水平,专业办学条件与校企合作、专业教学管理和专业培养技能人才质量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它应符合下列建设标准要求:

(一)专业办学条件与校企合作

专业办学条件与校企合作是重点专业建设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与专业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专业课教师、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达到本专业规定学历要求和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的要求;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教师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制定有本专业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总数的40%。

有满足专业实习需要的校内(外)实训设施设备和实习场所。主要设施设备先进,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专业教室(一体化教室)和实验室满足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

有健全的校企合作制度和培养技能人才实施计划。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校外实训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成效显著。

有重点专业建设市场调研报告。专业设置定位恰当、明确,与行业、企业需求相适应;本专业近三年学历教育每年招生人数在100人以上,评估当年在校生人数不低于200人;专业培训人数年均达200人次。

(二)专业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

专业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是重点专业建设的重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教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好。按照部颁专业教学计划,有校本实施性教学计划,实训课程与理论课程教学比例至少达到1:1;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训项目中采用先进的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职业核心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效果显著;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健全,考核方法科学;按照部要求规范使用教材;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成效明显。

专业教学质量高。专业建设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专业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效果;学校社会声誉好,在素质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有示范作用。

专业办学成效显著。学校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连续三年学生一次性毕业率达95% 以上,学生毕业后社会认可度高;学生职业资格鉴定取证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专业的评审形式

(一)建立四川省技工教育重点专业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成员原则上由从事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专家和教师组成。

(二)根据技工院校申报重点专业的需要,从评审专家库中遴选对应专业的专家和教师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重点专业进行评审。

(三)四川省技工教育重点专业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具体承担接受重点专业的申报、负责组建专家评审组、组织进行评审等日常工作。

四、重点专业的评审程序

(一)各技工学校按照技工教育重点专业建设标准要求组织自评,填写《四川省技工教育重点专业申报表》,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向所在市(州)劳动保障局或主管部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