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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的通知

2023-08-09 成自然资规〔2023〕2号

USHUI.NET®提示: 本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文件解读
来源:测管处 发布时间:2023-08-10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为了更好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局于2021年制定《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试行)》有效期2年。2023年,我局对《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测绘单位意见,讨论协商并采纳部分意见后形成《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规范性审核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经局务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23年8月9日印发,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制定过程
  (一)专题研讨。2023年4月,我局组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考评办法》文件修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考评对象、考评周期、考评内容、考评程序等进行调整、完善。
  (二)组织起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勘测院、市调查利用研究院以及测绘单位进行会议讨论修改,2023年4月28日形成第一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3年5月29日第二次征求相关事业单位以及测绘单位书面征集意见,经汇总整理反馈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形成第二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第二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市住建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考评办法(送审稿)》。
  (四)合法性审查。经我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并报请局务会审议通过,以局名义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