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津规资登记发〔2023〕2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本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2023年12月29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天津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解读
来源:登记处 时间:2023-12-29
现将《天津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