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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平均建安费用标准用于计算预售款监管额度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平均建安费用标准用于计算预售款监管额度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3〕33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论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度适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额度核定的建设工程平均建安费用标准如下。
一、住宅(含预售和自持、无偿移交):3500元/平方米。成品住宅(含预售和自持、无偿移交):50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工程1500元/平方米,装修挂牌价低于1500元/平方米的,按照装修挂牌价计算。
二、商业或办公(含预售和无偿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