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4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0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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