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并重新发布
为了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申报、证明办理、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切实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提高税务机关退税审核审批的效率。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风险可控、企业自愿、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出口退(免)税管理、出口税收信息化建设等情况,选取税法遵从度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企业作为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
(一)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且向主管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企业备案;
(三)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
(四)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三、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