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黔国税发〔2008〕12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7-02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15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公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规定,2012-03-23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对《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
》 (
黔国税发〔2005〕112号
)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二○○八年七月二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规范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是指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对其申请报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其延期缴纳税款决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传递、资料管理等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
第四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特殊困难是指: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第五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特殊困难,是指纳税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结果或金额,足以导致其不能继续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涝、地震、雪凝、火灾、爆炸等灾害。
第六条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填报下列资料:
(一)规范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1份)
1. 应完整、真实填写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应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2.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应规范填写“因×××(不可抗力事实),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损失的结果或损失金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影响的程度及事实)”。
(二)申请延期缴纳报告
《申请延期缴纳报告》应载明不可抗力的事件描述、导致发生损失的结果(能确定损失金额的应报告具体金额),足以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形或事实。
(三)有效证明特殊困难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的特殊困难,是指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的余额,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差额。
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职工工资的发生额;应付社会保险费,是指当期应上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之和。
第八条 纳税人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的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填报下列资料:
(一)规范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1份)
1. 应完整、真实填写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应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2. 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应规范填写“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二)申请延期缴纳报告
《申请延期缴纳报告》应载明下列事项或数额:
1.上月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其中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
2.申请日货币资金余额(其中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
3.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余额(应提供政策依据);
4. 企业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货币结算业务所缴纳的保证金(应提供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
5.当期计提的应付职工工资,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6.其他需要报告或说明的事项。
(三)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申请日余额记录的复印件。
(四)资产负债表。
(五)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第九条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
缴纳税款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第十条 总机构、分支机构均是本省国税机关的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资料由总机构统一提供。
(一)总机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本办法向其总机构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资料。
(二)分支机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总机构应向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资料,由所属分支机构依本办法向其分支机构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资料。
第三章 受理
第十一条 办税服务厅应根据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认真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一)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录入相关申请信息:
(1)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2)申请理由符合法定情形;
(3)提供的资料齐全、填写的内容完整规范;
(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申请的理由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应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纳税人领取批复文书的时间为受理申请之日起的第20日。
第十三条 办税服务厅应于受理纳税人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资料、电子信息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
第四章 审核
第十四条 税源管理部门接收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后,应明确税收管理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调查,并形成《延期缴纳税款调查核实报告》。
(一)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延期缴纳税款调查核实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不可抗力的事件描述;
2.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损失的结果(能确定损失金额的应报告具体金额);
3.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程度或事实。
(二)纳税人因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延期缴纳税款调查核实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资产负债表的资金余额(其中现金、银行存款);
2.申请日的货币资金余额(其中现金、银行存款);
3.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包括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银行存款的账户账号、存款余额、政策依据;对企业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所缴纳的保证金的账户账号、存款余额;
4.当期计提且未支付的职工工资总额,当期应付而未付的社会保险费用金额;
5.纳税人当期应缴纳的所有税种及税额。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应根据实地调查掌握的情况,拟同意延期缴纳税款的,应提出拟同意延期缴纳的税额。
(一)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依纳税人申请。
(二)纳税人因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纳税人提出申请日已申报缴纳地税机关主管税种的,可以批准的延期缴纳税额为“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差额”;
可延期缴纳税额=当期应向国税申报缴纳的全部税额-(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
2. 纳税人提出申请日未申报缴纳地税机关主管税种的,按照国税、地税主管税种占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计算确定可以批准的延期缴纳税额:
可延期缴纳税额=[当期应向国税、地税申报缴纳的全部税额-(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应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国税主管税种的应纳税额/当期应申报缴纳的全部税额
第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将《延期缴纳税款调查核实报告》录入“税务工作流管理系统”,并规范填写纸质资料的管理部门意见、在综合
征管软件中录入电子信息初审意见。
(一)税收管理员初审拟同意延期缴纳税款的:
1.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税收管理员初审同意延期缴纳的,应签署“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实),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初审拟同意延期缴纳”。
2.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税收管理员初审同意延期缴纳的,应签署“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初审拟同意延期缴纳”。
(二)税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