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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府发〔2013〕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川府发〔2023〕2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6日




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0〕1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3〕19号),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

逐步扩大并用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资金整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小巨人”专项资金、战略新兴产业资金、战略新兴产品资金等各类产业扶持资金都要把民营企业纳入其中统筹考虑。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民营企业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或奖励。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实施或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和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开展省级以上技术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民营企业,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纳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兑现加速折旧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给予成果转化资金资助。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同等享受政府专项补助。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严禁通过设定附加条件变相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

二、强化财政政策支持

优化金融机构贷款增量财政激励奖补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比例。完善国库现金存款资源配置机制,将参与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额度作为计算分配国库现金存款额度的重要因素。省级财政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或费用补贴。加大担保贷款财政奖补力度,降低担保额度分档标准,提高财政分档补助水平,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等多种方式,促进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水平。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可由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三、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或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底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对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按国家规定上限执行我省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营业额(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销售额)500元。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民办学校资产过户涉及到的股权(股份)转让收入,房屋、土地权属转移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税收。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

四、切实扩大有效信贷

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评级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做实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加强部门联动,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做好万户中小微企业筛选和融资培育、对接工程。支持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支持外向型民营企业通过订单融资、协议融资、境外人民币借款、内保外贷等方式实现跨境融资。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收费权收租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