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购房补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枣人社字〔2022〕75号
各区(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财经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吸引更多大学生来枣留枣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购房补助有关政策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符合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在补贴期限内变更工作单位,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新工作单位符合“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补贴政策,期限累计计算,发放时长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购房补助申报条件的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参照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