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市属事业单位有关财政保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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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市属事业单位有关财政保障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市属事业单位有关财政保障政策
为健全事业单位财政经费管理模式,理顺和规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保障政策,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管理需要,促进事业单位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办发〔2014〕98号),特制定本政策。
一、基本原则
(一)理顺方式。按照市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类别,健全财政保障政策,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财政经费预算保障方式。
(二)分类分层。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性质特征、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资源配置方式,实行以全额保障、差别供给、过渡扶持为主要内容的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同一类型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收入来源和资产状况,合理确定财政预算分层管理方式。
(三)积极稳妥。根据事业单位财政保障现状,本着利于改革平稳推进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步推进事业单位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最终建立与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质量、数量挂钩的财政经费补助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积极性,促进公益事业全面发展。
(四)以事定费。根据单位履行职能情况等,对事业单位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必要的项目支出,按程序报批后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安排。
(五)适当调剂。结合各类别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政策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教育收费除外)成本支出安排比例。
二、财政经费保障政策
(一)明确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
单位经费需求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其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收取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支彻底脱钩。其中:
1.基本支出:按行政单位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根据单位履行职能情况据实核定。
3.非税收入: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府办发〔2007〕46号)的规定,由市财政按80%的比例进行统筹。
(二)明确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单位的经费需求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支彻底脱钩。其中:
1.基本支出:按事业单位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根据单位履行职能情况据实核定。
3.非税收入:财政统筹比例由30%调整为50%。
(三)明确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
1.一般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补助政策。
市财政每年按单位在编在册人数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人员支出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费及社保缴费等)核定基本支出补助,单位在财政补助限额内按照政策规定自主安排。单位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必要的项目支出按程序报批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资金。单位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收支彻底脱钩,非税收入财政统筹比例由30%调整为50%。
2.特殊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保障政策。
——高等教育学校。执行财政生均拨款保障政策,学校在财政补助限额内按照政策规定自主安排。学校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收支彻底脱钩。其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按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教〔2015〕9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全额安排给学校外,其他非税收入财政统筹比例由30%调整为50%。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按一般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补助政策执行(国有民办学校维持现行财政保障政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