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市住建局(含与其他部门联合)名义发布、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各责任单位清理、局职能处室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程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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