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批复
厦府〔2016〕407号
市规划委:
你单位报请审批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技术规定》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文件。《技术规定》批准后,你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技术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宽进、严管、重罚”的理念,建立《技术规定》执行情况的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率先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坚持规划引领。要加强规划领域的技术研究,密切关注新领域的发展趋势,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及时对《技术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适时进行修订提升和补充完善。《技术规定》批复前已出让的用地执行技术规定的问题,由你单位依法明确界定。
你单位要认真抓好《技术规定》的组织实施,督促相关建设、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