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住建建市函〔2020〕335号
各区住建委:
按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住建委认真对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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