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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8〕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5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各地高度重视,为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劳动合同法》已于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级劳动保障局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规划并组织本地区的贯彻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内部部门责任制,重在抓工作落实。同时,各地要将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会同同级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在现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既要注重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同时要重视对广大劳动者的宣传;既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同时要重视宣传质量,做到宣传广泛,解读准确。要突出重点,针对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关心的,有疑问的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深入企业、单位、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及时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把法律原原本本地介绍给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贯彻实施工作的各个环节,配合各阶段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重点,策划好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件,开展典型宣传,发挥典型的启迪和教育作用。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协调工会、工商联、省企联/企协、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参与到普法宣传工作中来,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

三、加大培训力度

各地要继续抓好关于《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