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规范存量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的通知
川农发〔2021〕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川农函〔2024〕2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省道安委印发的《深入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川道安委〔2020〕16号)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明确的变型拖拉机“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加快存量清零进度,结合成都市金堂县“1·28”交通事故后开展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现就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监理业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转移登记的业务规范
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机监理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特殊类型的存量变型拖拉机,办理人员必须进行转移登记真实性审查,实行信息化记录管理,对各环节查看的原件、现场影像、签字材料等全部上传到农机监理系统。
(一)禁止办理辖区外存量车辆转入登记。不得突破“存量管控、不得新增”的政策红线,仅可对辖区内的存量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凡从辖区外转入的均属本地存量增加情形。
(二)不得办理一年内应报废的存量车辆转移登记。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的规定,存量变型拖拉机登记年限已达11年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对符合转移登记的,向转移双方书面告知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政策、报废年限、年检要求等,特别告知现所有人车辆可使用时限,所有人须承诺到期依法报废注销(均须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字,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四)真实办理辖区内存量车辆转移登记。
1.受理转移登记申请。转移双方必须到办理窗口现场申请,提交车辆买卖协议,当面在申请表签字;受理岗核查书面和电子档案齐全,核实交强险有效期,登录四川省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安全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查询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转移双方知晓告知事项后,方可受理。
2.核实身份证明。查看转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并上传农机监理系统,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签明“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川xx-xxx大中型拖拉机的转移登记”,须有本人签字、时间和电话号码)。现所有人是外籍身份的,必须查看、上传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原件,留存居住证复印件(签明“本居住证复印件仅用于川xx-xxx大中型拖拉机的转移登记”,须有本人签字、时间和电话号码)。
3.现场检验车辆。检验岗与转移双方现场进行车辆核验,转移双方须与车辆合影。原所有人须提供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报告(数据报告书须有车辆上线检测的影像图片)。按照车辆年检其他要求进行实地安全检验。合影图片、检测报告等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4.收回车辆原行驶证。查看原行驶证原件是否与档案记载一致。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收回行驶证及副页(不得出现撕裂、缺项),完整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5.制发新行驶证。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制发新行驶证,在农机监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二、关于实地安全检验的业务规范
检验人员严格执行见人、见车、见证、见检测数据报告、见档案“五见”要求,把好实地安全技术检验关,对车主及其驾驶人安全教育到位,从源头排除安全隐患。
(一)禁止异地委托检验。严格执行注册登记管辖地对本行政区域内车辆进行检验的要求,注册登记地不得委托其它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车辆进行检验,非车辆原注册登记地不得受理异地委托检验业务。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向车辆所有人书面告知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政策、报废年限、年检要求等,特别是告知车辆可使用时限,承诺到期依法报废注销(须在告知承诺书签字,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三)严格开展实地安全检验。
1.查验身份证明。农机监理业务机构在受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申请时,须认真查验车辆所有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上传农机监理系统;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所有人不能亲自送检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和含时间显示的近十日内的人车合影照片,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证件原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名,农机监理业务机构还应核验双方证件及委托书,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2.规范检测报告。参检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数据报告须由具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后出具,报告书须有该车上线检测的影像图片。检测数据报告书完整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3.查询车辆违法行为处理。登录四川省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安全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凡查询其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情况的,不予受理。
4.现场实地检验。检验人员严格执行见人、见车、见证、见检测数据报告、见档案“五见”要求,认真比对纸质档案,核对登记信息,对车辆唯一性进行认定,对参检车辆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不得检验;对检测数据进行判定,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反光标贴及防护板安装情况进行查验,做出检验结果认定。检验完成后,须在检验点拍摄车主与车辆合影的照片并上传农机监理系统。
三、关于注销登记的业务规范
(一)主动申请注销登记业务。机主因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