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成地税发[1996]91号 1996-06-06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经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成地税发〔2009〕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收管理暂行条例》
川地税发〔1995〕119号
及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面建立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登记制度。各级地税机关,应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建立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登记制度,凡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