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发〔2021〕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自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坚持创新发展,推进能力建设,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5年,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4300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保障。
1.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围绕农业、农村生产需要开展人工增雨抗旱作业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会商和调研机制,开展干旱灾害区划、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合理布局增雨抗旱作业站点,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各新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1—2个。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实际,以水稻、玉米、高粱、柑桔、蔬菜(花椒)、茶(油茶)等主导产业种植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在作物需水关键期,进一步扩大人工增雨作业覆盖范围,延长作业时段,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助力生态环境改善。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障服务,开展雾霾频发区常态化增雨作业,充分利用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等资源,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优化环境气象监测系统,助力高石梯、青山岭等重点林区自然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紧紧围绕沱江、釜溪河、旭水河等重点流域和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木桥沟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集雨区常态化开展增雨作业,增加江河径流和大中型水库工程蓄水,保障水资源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做好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完善森林防灭火、应对严重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和重大活动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提高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提升军民联合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贡军分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夯实业务基础,促进能力提升。
4.提升监测能力。建立“立体化布局、智能化协同、精细化观测”的人工影响天气监测体系,实施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及配套观测系统建设等工程,补齐垂直监测短板,通过新增、升级、优化地面气象监测站点,建构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监测网络。推动业务融合发展,实现观测数据的共享共用,加强多源观测的云降水信息挖掘和应用开发,开展云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提升指挥作业能力。积极争取省大型无人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落户自贡。优化地面作业装备布局,推进火箭架等作业装备的升级改造和新型作业装备的应用。建立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现代业务指挥系统,在市、县两级依托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省级作业条件预报系统、催化作业模拟系统等平台及系统,实现作业需求获取、作业条件识别、作业决策指挥、作业安全监管、作业效果评估等业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自贡航空产业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完善工作体系,增强发展动力。
6.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健全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培训考核机制,培养长期稳定、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加强技术指导,明确监测预警、作业指挥、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安全监管以及作业效益评估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提高基层气象标准化、现代化水平,推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从粗放型向科学、精准、安全型转变。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加强科普宣传。培育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活动品牌,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基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积极融入城市公园、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8.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清单,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依法加强作业器材购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空域申请和使用、作业站点巡查等制度,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作业装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9.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新技术应用。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完善一键报警、视频监控、智能终端等安全防护装置,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严格落实空域申报和信息存档要求。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0.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全面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部门协调。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和规范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
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依法依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评价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评估,提升管理质量和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切实加大投入。市、县两级要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作业装备现代化建设等基础建设经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衔接、跨区联合、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以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协调,充分保障作业空域,提高作业效益。
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自贡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自贡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制定印发了《自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从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文件作简要介绍。
起草背景及过程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有着连续性,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极大地促进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快速发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入发展最快、服务最广、效益最突出的时期,服务领域由抗旱减灾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等全方位发展,并取得显著服务成效。然而,该文件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期至2020年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胡春华副总理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24日出台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9月1日出台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