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
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按照《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粤府〔2017〕90号)有关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通知如下:
一、符合本通知明确的优先发展产业范围,且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二、按照原国土资源部《
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9〕56号)规定,为更好地适用工业用地最低价政策,本通知明确的优先发展产业仅包括工业和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业。
三、本通知明确的优先发展产业,适用于在我省内投资的各
类型所有制企业。各地、各部门应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支持我省优先发展产业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四、我省优先发展产业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印发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条目均作为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新修订的,按照新修订的版本执行。二是省委、省政府文件中明确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包括: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1、光学镜头、光电元器件、光电显示、光输入/输出、光存储、光通信、激光和光电产品专用制造设备
2、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3、超高清(4K及以上)显示技术和产品,印刷显示材料、装备、器件,激光、LED、量子点、柔性、3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和产品
4、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
5、智能传感器、M2M(机器到机器)芯片、RFID(射频识别)标签、NB-IOT(移动互联网)基站和网络设备等物联网核心产品
6、微纳电路的3D打印
7、下一代移动通信(5G及以上)关键设备研发与制造
8、高铁、地铁和公路等专用基站、车载路由器,以及专用测试仪器等设备研发与制造
(二)高端装备制造
1、高精度数控机床、工作母机、高端仪表仪器、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2、高端成套设备、整机和关键系统、核心部件
3、双臂协作、人机协作机器人,消防救援、手术、公共服务、护理等高端服务机器人,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驱动器、控制器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
4、动车组、城轨列车、有轨电车及关键系统、核心部件,磁悬浮、真空管道等轨道交通技术及相关装备
5、轨道交通现场激光增材直接修复装备
6、高性能农业机械和农用柴油机、变速箱、高端液压元件等关键系统、核心部件
7、水上飞机、无人机、地效飞行器及零部件开发与制造
8、高精度测量型天线、高性能导航基带、高分辨率传感器研发与制造,高精度卫星测绘终端设备
(三)绿色低碳
1、纯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制造,固态电池、空气电池、钠硫电池等新体系动力电池研发与制造
2、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路网及其关键系统、设备和零部件
3、燃料电池、氢能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
4、生物质供热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节能监测及能耗在线监测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制造
6、机械产品再制造无损检测、绿色高效清洗、自动化表面与体积修复技术和装备研发与制造
7、环保节材型家具、个性化定制家具、保健养老家具等环保多功能家具
8、废旧木材、木家具、城市绿化林木修枝物、农村林木采伐剩余物回收体系建设和循环再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9、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四)生物医药
1、治疗性疫苗、重组疫苗等新型疫苗研发与制造
2、生物创新药研发与制造
3、影像设备、放射治疗设备、康复器械等高端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研发与制造
4、全自动生化检测设备、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等体外诊断设备,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设备,植入介入医疗产品研发与制造
5、高特异性分子诊断、生物芯片技术开发与应用
6、新型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兽药开发与制造
7、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基因编辑、分子设计、细胞诱变等关键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