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黔府办发[2013]12号 2013-3-11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11年—2015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17〕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