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科规〔2024〕1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科技、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国资、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2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重大原创改革,核心是职务科技成果从“纯粹国有制”到“混合所有制”、从“先转化后确权”到“先确权后转化”、从不确定性的事后奖励到可预期的事前收益“三个转变”。此项改革发端于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在20家高校院所开展试点,2018年扩大试点到45家高校院所,2020年全省推广,2021年启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出了科技成果产权驱动的创新路径,被媒体比喻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改革。参与改革单位已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确权2084项,孵化企业558家,带动社会投资近210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制约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问题开始显露出来,比如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后如何管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程序怎样更加高效、科研单位怎样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改革来解决。
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部署,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处置、转化服务、收益分配等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主要考虑:一是着力解决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不敢转”的问题,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二是着力解决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愿转”的问题,全面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备案管理、评估评价、作价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有效做法,扩大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三是着力解决科研单位因缺乏专业化机构和人才“不会转”的问题,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人才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围绕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为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放权赋能、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3个方面,提出9项改革任务,并完善相应保障措施。
一是推广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科研单位可根据实际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职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