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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0〕105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3月14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闽政〔2014〕10 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

  省财政厅

  (二○一○年二月)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走过了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注册审计师协会“两会”联合、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准则转型等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85家(含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123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823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和服务对象日益拓展,执业能力和行业监管水平稳步提高,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影响力逐步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 ( 国办发 〔2009〕56号)精神,为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全面提升整体竞争力,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服务福建发展、海西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领域已从传统的会计审计向管理咨询、内部控制、资信调查、投资决策等领域延伸,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汇聚了会计、审计、金融、税务、法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贯彻中央“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企业跨国经营、资本跨境流动离不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有助于我国企业在经营管理上与国际接轨,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内参与国际竞争。

  (三)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运行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经济工作的基础和社会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助于落实国家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确保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为建立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行业发展经验,针对当前困扰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大力改善执业环境和内部治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遵循法制要求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快行业发展的多种模式、途径和方法,鼓励优化组合、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促进行业走跨越式发展道路。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业发展,形成大型、中型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格局。同时,强化政府行政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行业制度,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要始终把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专业服务行业。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1.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培育1~2家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国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2.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扶持发展5~10家具有一定竞争力、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3.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是规模较小,主要提供相关专项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引导一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突出服务特色,重在做精做专,使其成为为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重组联合,成为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为市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加大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

  (一)巩固和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

  1.落实法定审计业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申报年检“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规定,确保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登记机关应予支持配合。

  2.扩大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从2010年起,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在年度终了时,上述单位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在每年向财政部门上报预算时,应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决算时,应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在每年年检时,应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登记机关应予支持配合。各级财政、民政、教育、卫生、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应予支持配合。

  3.推动开展涉税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开展包括纳税申报鉴证、涉税审批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以及税务咨询、申报准备、涉税代理等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实现审计业务与涉税业务的衔接。

  4.支持拓展其他相关业务。在巩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破产管理、清算管理、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反倾销调查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

  (二)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扶持力度。

  1.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0位的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规律和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采用多种发展模式进行重组联合。对重组后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质统一的会计师事务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3年内业务收入增量部分免收地方会费。

  3.鼓励境内外上市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三甲医院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列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提高审计效率,确保审计质量。

  (三)优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

  1.切实打破行政壁垒和业务限制。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不得人为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严禁指定业务、索取回扣等不当行为。

  2.严格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省财政厅、物价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避免低价竞争,提高执业质量,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四)加强综合评价和分类管理。

  1.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体系。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研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人才状况、执业质量、内部治理、社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客观考察和评价,实现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科学引导社会合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2.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分级监管制度。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对综合评价等级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减少检查频率;对综合评价等级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对其执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3.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分类指导。通过政策规划、综合评价、监督服务等有效手段,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按规模大小、资质能力高低,分级承接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业务。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服务,做精做专,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代理记账业务。

  4.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省财政厅要加强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指导管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选择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包括合伙制、有限责任制和特殊普通合伙制等,特别是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

  (五)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

  1.制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由省级财政设立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选拔行业优秀人才,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及其他院校的力量,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打造一批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在行业做大做强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复合型领军人物,并鼓励其参与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

  2.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人才培养奖励资金,鼓励注册会计师提高学历和取得相关资质,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为开拓业务进行人才储备,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加盟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省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