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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科计〔2012〕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9月23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闽科规〔2022〕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


为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企业转移转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 闽政〔2011〕111号)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主要任务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速我省企业与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转化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对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项目,分阶段(技术成果购买、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含植物新品种及创新药物等)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

二、资助形式

省科技厅以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的形式,对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阶段给予资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研项目的实施。企业在同一时期实施的同一科技成果转化内容,可以根据相对应的研发和产业化阶段,申请下列其中一类计划资助。

1、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

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在福建落地与转化。企业转让获得技术或委托合作方(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业)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或与合作方联合进行核心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并在福建省境内落地转化所产生的技术转让费或技术开发(委托、合作)费用可以申请补助。补助经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后续的成果转化活动。

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支付的技术转让费或委托开发成果费用的30%,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填补省内空白、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特别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特别支持,最高资助额可达500万元。

2、重大科技成果中间试验资助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在福建落地后进入成果转化中间试验阶段的研发活动。企业在中间试验阶段所产生的关键配套技术的技术转让费或委托开发费用可以继续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中间试验的研发费用可以申请省科技重大项目资助,具体实施按照《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重大科技成果工业性生产试验资助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在福建落地并完成中间试验后进入工业性生产试验阶段的研发活动。企业在工业性生产试验阶段所产生的关键配套技术的技术转让费或委托开发费用可以继续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工业性生产试验的研发费用可以申请省科技重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资助,具体实施按照《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4、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完成重大科技成果的工业性生产试验后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研发活动。对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品(含植物新品种及创新药物等)或装备有望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在产业化活动全过程所发生的研发投入可申请省科技重大专项资助,具体实施按照《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三、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要求

1、应是我省企业与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转化的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重大科技成果。企业申请科技成果引进落地补助的项目技术交易总额应超过200万元。

2、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的项目,应是通过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进行技术产权和科技项目成果转让交易的项目,也可以是在其他经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并提供相应证明的项目。成果落地后企业应继续投入开展成果转化的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申报时应附上实际支付的技术转让或委托费用凭证。

3、申请重大科技成果中间试验资助、重大科技成果工业性生产试验资助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的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当年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四、资助对象与条件

申请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的应以企业为主体,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应是在我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商注册并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

2、申请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达到1%以上,并提供列入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先库名单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专项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核算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研发投入归集标准,按项目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企业应填写提交《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并能够提供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相关凭证及明细表供评估参考。

3、所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政策,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环境友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上下游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建有研发机构、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或与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资金筹措等内容。

5、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五、资助程序

1、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的项目均采取公开征集、限额申报的方式。省科技厅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及产业科技需求,每年6月份发布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的申报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科技重大项目根据当年科技计划安排适时发布,企业可按具体通知要求申请资助。

2、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根据相应的项目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组织项目评审(评估),按当年科技计划经费预算择优核定,研究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对于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资助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制度,由省科技厅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确定。

4、获得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补助通知,资金拨付至企业的研发专户,用于后续研发活动,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建立项目资信管理制度,跟踪项目成果转化过程,两年后开展评估工作。获得省科技重大项目和省科技重大专项资助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应签订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六、其他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其他投融资需求的,可通过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按照其股权融资业务、股权挂牌交易业务、技术产权和科技项目成果转让交易业务规则(试行)提供有关服务,或者通过其他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提供服务。


附件:1、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资助方向

2、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申请书




附件1


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资助方向


1、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主攻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攻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和太阳能光伏、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5个重点。

领域(17个):新型平板显示产业、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生物工程、新医药、新型光电材料、功能稀土材料、新一代轻纺化工材料、LED和太阳能光伏、动力与储能电池、新一代生物质能、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智能化装备、专用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

2、三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

3、十条产业链:石化、汽车、工程机械、电工电器、光伏、平板显示、铝加工、不锈钢、稀土、铜

4、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轻工、纺织、冶金、建材、建筑、林产

5、现代农业四大优势产业:园艺、林竹、畜牧、水产

6、十大特色农产品:茶叶、花卉、蔬菜、水果、食用菌、笋竹、烤烟、中药材、畜禽、水产品

7、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航空航天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附件2

计划类别:

福建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

项目类型: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

受理编号:


指南代码:


受 理 处 室 :



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单位: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推荐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简        表

项目 概况

名称


行业领域与代码


涉及主要学科


涉及学科二


成果交易方式

□股权投资  □风险投资 □技术转让
□合作开发 □合作兴办新企业  □其他

交易地点(交易商)


转让方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

企业名称


性 质


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国籍


企业信用等级

(银行信用)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何年何月认定


是否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


何年何月认定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企业职工总数(人)


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数(人)


研究开发人员(人)


高级技工高级技师(人)


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


设立时间

研发机构人数(人)

研发机构面积(㎡)

研究开发仪器设备价值(万元)





企业上年度

财务状况


总产值(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增加值(万元)




缴税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销售毛利率(%)




资产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万元)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近三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件)


近三年获得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临床试验批文、植物新品种或新药证书等数量


以上申报单位信息取自系统注册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推荐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单位电话


手机


身份证

号码


电子信箱


学位


学历


职务


工作部门


职称


创新团队简介

总人数

其中

博士


高级职称



硕士


中级职称 



一、项目概述

(主要包括:①成果主要用途及重要意义;②核心技术的成果来源,关键技术及创新点;③获得知识产权和国家、部省级科技奖励及科技计划支持情况;④项目负责人及创新团队情况等。限2000字)










二、主要技术指标及已实现的阶段性成果

(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有关批准和生产许可、资质认定等,限1000字)



















三、企业是否获得过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资助,如有请列出。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企业投入(万元)

获得资助(万元)

项目编号

目前进展
















四、下一步成果转化计划及进度安排(限500字内)




五、科技成果转化前景,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限500字)



实施期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新增销售(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新增税金(万元)


技术转让数(项)


转让金额(万元)


农业:示范面积(亩)


农业:推广面积(亩)


农业:新增产量(吨)


累计节约成本(万元)


人才培养共:(人)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人)


博士后(人)


博士(人)


引进回国人员(人)


专业技术培训(人﹒次)




六、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近3年)(按项目归集)


年度——               年度      单位:万元

累计发生额

科目

年度1

年度2

年度3

合计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

费用摊销





设计费





设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额(内、外部)小计







企业填报人签字:          中介机构签字(公章):

日期:               日期:                    






七、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意见(限300字)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对其知识产权状况、产学研合作及项目载体实际能力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或省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对其知识产权状况、产学研合作及项目载体实际能力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名称(必选)

数量

—

1.技术产权和科技项目成果交易材料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企业财务报表和经认定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4.实际支付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委托、合作)费用凭证



附件名称(可选)


—

5.专利登记(副本)复印件


—

6.新药证书


—

7.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登记证


—

8.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

9.特殊行业资质证书


—

10.各类获奖证书


—

11.查新报告、检测报告


—

12.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


—

1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14.创新型企业证书


—

15.其他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