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茉莉花茶产业的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茉莉花茶产业的意见
榕政综〔2012〕2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10月22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4〕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茉莉花茶产业,推动茉莉花茶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充分展示茉莉花茶深厚文化内涵,力争“十二五”末,全市茉莉花种植面积达3万亩,实现产值30亿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生态种植加工。进一步加强生态茉莉花园、茶园基地建设,通过整体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逐步建成闽江、乌龙江、马江、敖江、大樟溪沿岸茉莉花生态走廊,以及罗源、永泰、连江、闽侯、晋安、闽清等高山区生态茶园区。结合发展都市农业,下大力建立一批集旅游、生态加工为一体的茉莉花茶产业园区,着力在仓山、马尾等地建立5000亩世界级茉莉花茶生态种植加工旅游园区,形成集聚效应。建立福州茉莉花茶种质资源圃和良种繁育基地,进一步挖掘和开发福州茉莉花、茶树种质资源。努力推动集茉莉花茶、茉莉精油、茶多酚、儿茶素等提取加工为一体的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链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支持茉莉花茶深加工企业发展,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福州茉莉花茶产业的产品升级。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快建立一批清洁化加工技术生产示范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成套名优茶机械,推进离地生产,改善加工环境,对达到清洁化标准并验收合格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严格实行源头控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托福州农产品检测中心,采取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方式,对茶叶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营销售网点进行监控和抽检,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茉莉花茶企业参与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茉莉花茶认证活动,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茉莉花茶认证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对符合茉莉花茶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获得省级以上驰名、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获得HACCP认证、有机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自有茉莉花基地1000亩以上,茶园基地3000亩以上等条件之一的企业,市里将在申报省级龙头企业、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增长的龙头企业,同级财政按其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嫁接联营,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和外来企业的资金、品牌和网络优势,做大做强茉莉花茶产业。进一步加大福州茉莉花品种和产品的研发力度,努力开发出多形态、多颜色、高品质的茉莉花品种,形成多元化产业链,不断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四、强化品牌管理宣传。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福州茉莉花茶地标和品牌产品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按照《福州茉莉花茶金字招牌管理细则》,保护好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加快实施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准,积极组织专家完善福州茉莉花茶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使用地理标志,建立一批茉莉花茶标准示范基地和示范茶厂。尽快启动福州茉莉花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程,加大对“福州茉莉花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和力度。每年举办“福州茉莉花茶茶王赛”,对获奖产品在新闻媒体及展销会上宣传推介。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市政府将予以奖励。积极开展“福州茉莉花茶十大名牌”评选活动,并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加大茉莉花茶产业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福州茉莉花主题公园建设,选择市区部分交通主道、步行绿道、道路(河)边小公园绿地等地段栽种茉莉花,努力形成茉莉花一条街(巷、河)。不定期举办福州茉莉花茶产业研讨会、品茶会,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茶叶展销会。把福州茉莉花茶宣传列为城市品牌宣传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广告、摄影大赛、影视剧植入等形式展示福州满城尽飘茉莉香的宜居城市形象,同时积极邀请国内外媒体拍摄福州茉莉花茶系列专题片,让世界了解福州茉莉花茶。

  五、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开展福州茉莉花茶“中国行”、“世界行”活动,适时举办国际性茶业高峰会议、茶协主席联席会议,着力推介“中国春天的味道——福州茉莉花茶”,努力提升城市知名度。依托全省茶业资源优势以及福州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