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异地泉籍企业回归创业工作力度的通知
2012-10-31 泉政办〔2012〕26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24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泉政〔2019〕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政文〔2020〕52号)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异地泉籍企业积极参与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加快推动异地泉籍企业回归创业工作,全面助推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回归创业公共服务
(一)进一步下放企业核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将省发改委赋予我市的审批事权下放给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鼓励和引导民营资金投向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旅游等领域,最大限度服务回归企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二)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围绕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和服务业现代化的要求,研究修订民营企业产业引导扶持目录,所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均向异地泉籍企业放开;围绕“抓龙头、铸链条”的要求,策划生成产业链缺失、高新技术以及创新商业模式的产业高端项目,编制完善招商项目册等相关招商推介材料向泉籍企业宣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扎实推进工商预约服务工作。逐步建立设计科学、操作便捷、效果明显的预约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预约服务的覆盖范围,使预约服务工作从机关向基层延伸,服务的事项从市场主体登记向其它工商许可项目延伸,预约服务的方式从普通预约向重点预约延伸。各地回归项目实行“预约服务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全市范围内回归创业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和直通直达制度,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允许申请人在主件登记材料未出现实质性错误、不影响登记效力及登记事项录入情况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先予以登记、容后补齐或修改。进一步简化回归创业项目的审批程序,每月加强对“绿色通道”项目的全程协办,每月重点回归项目办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市政府,促进项目的快速落地。(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市工商局)
二、进一步优化回归创业投资环境
(一)统筹调剂、充分保障用地指标。用好用足省政府明确的土地配套扶持措施,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沟通协调,争取落户泉州市的工业项目和回归工业企业发展用地能更多地纳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统筹调剂、充分保障。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对民营企业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倾斜。对于供地率达到80%的县(市、区),可安排500亩新增储备用地,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优先用于回归工业企业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回归企业发展需要。回归企业经营性项目需要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如在全省交易平台上供求无法对接,可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按市场价格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调剂,本市无法有偿调剂解决的,由报批项目用地的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出具承诺,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先行审批用地,待其他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同意转让指标时再行补足 ,确保不影响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对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回归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所在地政府批准,企业自有工业用地中的生活配套用地,可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收储后组织招拍挂出让或以划拨方式供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改善员工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环境。建立回归创业企业信息库,一并纳入每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的需融资企业名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契合回归创业企业需求进行特别金融支持,推动银企对接常态化建设。依托“中小企业在线”等政策服务网络,搭建了解政策动向、加强资金对接的常态型对接平台,为回归创业企业提供信贷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知识等信息服务,不断畅通银企信息沟通渠道,完善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泉州银监分局、市经贸委)
(五)强化信贷结构调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新增贷款规模,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向回归创业企业倾斜,加大对回归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为回归创业企业“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务,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适合回归创业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根据回归创业企业所处不同行业,积极创新应收账款、仓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林权抵押等各种担保方式,提高回归创业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泉州银监分局)
(六)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回归创业人才。切实推进“海内外泉籍人才回归创业工程”,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回归创业人才,支持回归人才创(领)办企业,及时兑现人才政策文件规定的资金补助、住房保障、户籍迁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人事档案管理、薪酬工资与工龄计算、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待遇。积极扶持回归创业人才创(领)办的企业申请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先培养和资助回归人才到院士、专家身边开展跟班进修,到国(境)外研修、访学。(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科协)
(七)为回归创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回归创业人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