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通知【到期失效】
厦人社〔2020〕26号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银行、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
厦府规〔2020〕3号)精神,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展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