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商务〔2020〕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商务规〔2023〕1号)规定, 拟修订。拟修订的文件,未修订发布前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和省领导有关指示要求,有序推动家政服务业复工达产,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有序推动家政服务业复工达产,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家政服务需求,经研究,现就我省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家政服务业复工达产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103号)要求,切实协调解决家政企业复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家政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工作。要加大对国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系列支持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家政服务企业用足用好防疫扶持和复工达产、提质扩容相关政策。
二、落实家政企业主体防控责任
引导家政企业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建立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接触史、旅行史信息台账,加强对家政服务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推广使用中国政府网推出的疫情防控行程卡、患者同乘接触者查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等三项服务二维码和我省使用的“八闽健康码”。
三、支持开展岗前健康体检
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支持家政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健康体检,推动对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组织家政服务员开展健康体检费用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00元。
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落实《
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20〕2号
)》,做好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切实减轻家政企业缴费负担。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50%的失业保险费。
五、支持发展“十优百佳”员工制家政企业
支持百家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打造十家优秀家政品牌企业。支持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员工制,规范员工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经认定符合员工制条件且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家政企业进行分档次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六、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体系
支持家政企业依托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简称商务部业务平台),为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依托商务部业务平台,为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推广商务部为家政服务员建设的“防疫健康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和完善省级家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商务一键通”为消费者提供家政员信用信息、购买保险、开展体检及奖惩等信息查询。制作并推广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卡,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形成消费诚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