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政办〔2018〕1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24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泉政〔2019〕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政文〔2020〕52号)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
闽政〔2018〕10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2020年,全市发掘优质特色种质资源,引进或选育一批突破性的优良品种,力争培育1~2个市级重点种子企业,提升农作物种业竞争能力;在沿海县(市、区)建立旱地作物、果蔬、花卉等种苗繁育基地,在山区县(市)建立水稻、马铃薯、淮山等作物繁育基地,在市农科所南繁基地建立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提高种子生产供需调控水平,确保供种安全。
二、推进种子产业体系建设
针对我市现有种子企业相对薄弱的局面,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省级以上重点企业在我市设立种子研发中心、分公司或子公司。完善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优惠政策,鼓励种业企业入驻,入驻企业在孵化期间可享受泉州农业科技星创天地提供的办公场所、土地、冷库、大棚等各项优惠政策,选派科技特派员及团队帮扶入驻企业。鼓励市农科所科研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通过技术入股、成果参股等方式进入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着力构建和支持具有我市特色的现代种子企业。
三、加快种业创新机制建设
每年市级财政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万元,扶持市农科所与种子企业合作,建立泉台园艺作物种质资源圃、母本园等,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挖掘利用与改良创新,注重开展作物育种技术和种子生产、加工、检测等技术应用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加大新品种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力度。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和“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引导种子企业加大农作物育种和技术创新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基础性研究以科研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种业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提高两岸种子(苗)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鼓励两岸种业在品种研发、资源利用、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品牌建设以及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双向交流;支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海峡两岸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展示活动。
四、加大种业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扶持农作物新品种育种基地、新品种示范基地、种质资源库与原种圃、良种繁育基地、种子质量检验站、品种试验鉴定站、国有良种场等种业基础设施的建设。2018—2020年,进一步加强泉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挂靠在泉州市种子管理站)、1个国家级新品种展示中心(石狮市种子科技试验场)和3个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站(泉州市农科所省级农作物区域试验站、惠安县省级农作物区域试验站和南安市良种繁育场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站)的建设。
五、推进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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