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上级有关文件新精神相衔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上级有关文件新精神相衔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4-11-27 泉政办〔2014〕18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政文〔2017〕165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4年1月24日,我市出台了《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政文〔2014〕17号)、《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政文〔2014〕18号),全面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
国发[2014]7号)。5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
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
闽政〔2014〕25号)。10月1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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