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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6〕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8月5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阳府函〔2020〕287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阳江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6〕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办〔2016〕66号),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我市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制度体系,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促进汽车全产业链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市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便利、快捷,交易量保持较快增长;培育一批知名度较高、效益较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销售与相关服务业联动、协调发展,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禁止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部署要求。除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取消我市已经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二手车交易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关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市二手车交易登记规定,公布办结时限。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在符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缩短二手车交易登记时间。研究制订我市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具体落实措施,便利交易双方在车辆所在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探索建立二手车临时产权登记制度。畅通二手车交易市场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优化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搭建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建立二手车流通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推行汽车维修、保险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汽车维修记录信息、保险赔付记录信息等向社会开放,便于公众查询。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信息服务。(市商务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四)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对二手车市场主体实施协同监管,并在“信用阳江”网提供公示或查询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促进二手车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二手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