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2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一)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05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4年5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
国税发〔1994〕8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