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17〕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8月5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阳府函〔2020〕287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办〔2016〕100号),促进我市互联网与流通业深度融合,推动流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积极推进我市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
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新创业,从供需两端发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到2020年,推动我市实现“互联网+流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流通市场体系日益完善,重点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流通效率有效提高,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支持品牌企业连锁店、百货、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体系等线下优势,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
商业模式应用。鼓励家政、婚庆、家电维修、健康、养老、休闲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大力发展体验消费,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创新消费业态,整合配置购物、休闲、娱乐、文化、体育、保健等体验消费,增加消费的娱乐性和趣味性,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支持零售企业信息化升级,从原来的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和会员积分管理上升到顾客分析、消费行为分析。鼓励中小实体店,特别是连锁便利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子商务,建设集文化产品销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社会公益等为一体的文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数字影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鼓励百货等零售企业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品牌整合,按照商品主题进行产品摆放。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供应链管理公司,探索联合采购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增强十八子等老字号品牌影响力,积极申报广东省老字号,推进我市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支持老字号、著名商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特色工艺美术品运用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市场,并根据网络营销特点积极改造自身产品,创新推广互联网“阳货”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创新
商业模式,推动一批具有本市特色、现有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能有效拉动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统一结算平台等改造提升工作,结合商品特点,积极发展网上交易。推动大型交易市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网上批发业务。探索“移动互联+产品展示+电子交易”新型交易运营模式,积极参与大宗商品价格国际竞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跟踪借鉴国外分享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建成先进的互联网公共平台。在阳江市电子商务创业园(五金刀剪商贸城)、阳江市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银岭科技产业园)、阳江市跨境贸易电商物流园(银岭科技产业园)、阳江华科国际电商物流园(华科国际家居建材广场)、阳江市耀坤电商物流园(阳东工业园)等电商集聚地安装公共WIFI,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圈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覆盖商圈的智能物联网,逐步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费体验评价、信息安全保护、商家诚信积累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提升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进众创空间,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创新者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支持五金刀剪、餐厨用品、户外工具、服装、礼品、水产、食品等优势制造业发展网络直销(M2C),支持商协会等社会团体发展流通综合服务基地,为流通企业提供注册、办公、培训、通信、融资等一体化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物流业发展指导,科学规划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科学规划和布局农产品物流基地,重点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水产品、蔬菜、猪肉、桑蚕、茶叶、番薯、荔枝、柑橘、牛大力、砂仁等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发展智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商贸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进一步完善快递配送服务,推广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网订店取、标准化网点建设“三位一体”的新型配送模式。引进握物流、人人快递、美团网、一呼百送、菜鸟驿站、丰巢配送等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引领电商物流进社区,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车船与货物的职能匹配调度,提升效率。规范物流快递车辆管理,加快建立末端配送网点监控体系。推进物流标准化,大力推广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提高标准化装载单元普及率、配套设施标准化率和带托运输率。加快符合统一标准的物流车辆车联网智能终端安装和应用,建设车联网行业应用平台,形成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发展智慧港口,构建多接口、跨区域的信息服务体系,对接结算、融资、保险的配套物流金融服务平台,降低物流贸易风险,提高智慧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应对我市工业产品仓储场所缺乏的现状,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办公场所、集体用地建设第三方仓储物流设施,加大应用仓储智能货架、自动化分拣、机械化包装等物流装备。支持在农贸市场、物流园区、
商业综合体、商品集散地、港口等流通领域公共场所安装WIFI,提升流通产业基础信息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优先发展冷链物流。依托水产品在全省冷链优势,在原已认定的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争创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城市。推广应用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电子标签、卫星定位系统、电子化运单、温湿度记录系统、物联网等技术。鼓励经营鲜活农产品、食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创新经营方式和
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互联网+冷链”工程,构建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交易运营平台。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运营管理单位因地制宜改、增建冷链箱,打通社区冷链配送末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
实施特色
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鼓励各县(市、区)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符合城乡规划和
商业布局的多功能、多业态
商业街区,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发展潜力,且配套设施齐全,购物环境舒适,
商业与文化、景观与建筑、特色与环境有机融合,能为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提供完善服务,促进城镇
商业发展。拓宽智能消费领域,支持开展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加快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研发应用和头盔式虚拟现实显示、可视化眼镜、数据手套等产品的研发推广,推进VR和AR技术在消费、娱乐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
鼓励流通企业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流通渠道和末端网点的信息掌控,提高大数据分析水平,及时配置资源,提高流通效率,以信息化带动流通业绿色低碳发展,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仓储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市场、绿色饭店、绿色仓库等创建工作。创新“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回收情况摸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发网上回收系统、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回收、预约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引导公众正确分类、交投再生资源,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再生资源回收。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推广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回收理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
(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支持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置区域物流仓配站点和综合服务站点,加快农村淘宝、乐村淘、苏宁云商、京东地方特产馆等智能服务网点建设,提供咨询、网店建设、营销管理、托管代运营、品牌培育、物流方案制订、技术支持等专业服务,建立畅顺的“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鼓励大型农资骨干企业创新农资产品互联网分销模式,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农资产品电子商务批发与零售交易。实施“广货网上行”“阳货全国行”“阳江水产”区域品牌全球行活动,创新网购促销手段,支持经营品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农村旅游文化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参与建设集农产品、农产品加工品、农村旅游文化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水电煤气缴费、快递收发、在线订餐、家政服务等服务需求为切入点,搭建社区电子商务平台,接入社区各类生活服务机构资源。鼓励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创新
商业模式,采取团购式、体验式、上门式、配送式等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多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提供半成品配送、厨师上门等服务。引导住宿企业依托网点优势,利用微信、应用软件客户端等建立直销体系,提供方便快捷的预订服务。鼓励社区健身房、球场、泳池等设施场所的运营主体通过分享经济、电商团购等模式,带动社区居民体育健身消费升级。鼓励社区增加适应当地文化消费的娱乐场所,支持社区原有娱乐场所通过改造、更新装备、丰富业态、拓展服务人群等实现转型升级。支持家政行业加速与互联网融合,建设家政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和智慧养老的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利用现有的医疗服务资源,加强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联动协作,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融合,满足老年人群的特殊医疗保障需求。支持符合规划的老旧小区通过采用“互联网+”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利用闲置房屋、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点,普及社区电子商务。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动设立社区书店或图书自动售卖机,并提供出版物代订、网上支付、送货上门等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物流服务网点、智能快件箱、综合服务网点等作为社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新建写字楼、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物流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流通制度保障
降低商贸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力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研究建立商贸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工作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允许部分大型商贸企业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阳江供电局)
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开展运输业务。落实好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研究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
鼓励我市流通业发展国际业务,对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流通企业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交通运输局)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商贸流通企业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
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流通企业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沿海建设万吨级以上公共型泊位的投资经营所得,经批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流通企业(平台)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严格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严格执行对蔬菜及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落实连锁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落实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税局)
广泛宣传、落实新修订的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辅导“互联网+流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保障“互联网+流通”行业用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