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阳府函〔2016〕1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8月5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阳府函〔2020〕287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6月6日
附件
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重点任务分工
及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继续“广货网上行”活动,建设商务领域大数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和推动地方电商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企业联盟创立阳江市电子商务创业园、阳江市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阳江市跨境贸易电商物流园和阳江华科国际电商物流园。 |
市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排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
持续实施 |
2 |
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管理配套措施。 |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地税局、国税局 |
持续实施 |
3 |
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 |
市工商局 |
持续实施 |
4 |
引导物流企业采用国家标准或制订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应用标准化物流设施,力争三年内成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继续执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现代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建设工作方案》,推广珠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高标准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质监局、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5 |
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等车辆便利通行。落实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的政策。 |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 |
2016年5月底前启动 |
6 |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并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等 |
持续实施 |
7 |
制订《阳江市人民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项目给予优惠减免相关费用;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 |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持续实施 |
8 |
大力推进专业市场和市场集群升级改造,以阳江汇达公用型保税仓和华南城通物流仓储基地为基础,重点培育建设阳江市进口农产品交易中心,构建“国际采购-进口-销售”一体化现代交易平台。以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商贸城、华科国际家居建材交易广场、阳江市海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拓展商品市场对外贸易功能,打造内外贸结合市场。 |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商局、阳江海关、阳江检验检疫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等 |
持续实施 |
9 |
对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执行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的政策。加强批发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客货运交通组织,解决批发市场物流配送难的问题。 |
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住房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三旧改造办等 |
持续实施 |
10 |
继续执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区现代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经营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 |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供销社等 |
持续实施 |
11 |
争取于三年内建成肉类蔬菜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直采直购,完善产销衔接体系。争取我市水产品、肉禽和蔬菜集中报关权,推动猪肉生产企业争取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冻猪肉收储资质。 |
市商务局、阳江海关、阳江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局 |
持续实施 |
12 |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标准,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政策。 |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
持续实施 |
13 |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步伐,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 |
持续实施 |
14 |
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的权力清单、部门的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建立适应大流通、大市场发展需要的流通管理体制。筹备成立阳江市商业联合会。 |
市编办、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法制局、民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15 |
落实国家推进国有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有关政策,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流通企业改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 |
持续实施 |
16 |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对商贸企业综合授信额度。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农产品种养基地、海外营销基地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物流企业、货代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建设海外仓。研究制定我市促进转口贸易发展政策,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转口贸易。 |
市商务局、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阳江海关等 |
持续实施 |
17 |
建立重点流通企业台账服务制度,采取挂点联系和“一企一策”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
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18 |
积极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至2018年底,争取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 |
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19 |
举办消费促进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30场消费促进活动,各地至少在当地举办2场规模较大的促销展销活动。 |
市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旅游外侨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20 |
引导消费结构升级,促进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出台鼓励性的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补助政策。 |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等 |
持续实施 |
21 |
深入拓展阳货内销市场系列活动,举办网上展销会,依托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商贸城为阳货营销据点,举办五金、刀剪、日用品、服装箱包鞋帽、文化艺术等类型展览会、订货会,组织企业赴省外建设阳货营销中心,鼓励商协会组织行业企业到省外设立“阳货”品牌联盟展示体验店。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22 |
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 |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
2016年5月底前启动 |
23 |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阳江电网公司、阳江供电局 |
2016年底启动 |
24 |
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
持续实施 |
25 |
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规定。 |
市发展改革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
持续实施 |
26 |
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整治设立地区封锁、阻碍商品自由流通等行为,取消针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规定歧视性价格等行为。 |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法制局等 |
持续实施 |
27 |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和职责,加强商务执法力量建设,大力推行现代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的监管。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市商务局、编办、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28 |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价格行为,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等 |
持续实施 |
29 |
积极建设商务诚信体系,推动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引导开展消费体验评价,鼓励开展第三方专业评价。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诚信兴商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
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卫生计生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旅游外侨局,阳江海关、市国税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等。 |
持续实施 |
30 |
设立阳江市内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扩内需促消费、现代物流业发展、农贸市场转型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特色街区建设、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等项目,推进各县(市、区)商业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 |
市财政局、商务局 |
2016年5月启动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阳江
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阳江职院,中央、省驻阳江
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