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8-07-19 黔国税函〔2008〕19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15号
)规定,第一、二款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方便消费者查询普通发票真伪,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省报送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和查询方式。省局在对各地上报的票样审核时发现,一些地区在普通发票印制中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印制发票,主要表现在:发票的名称、规格、联次印制不规范;发票分类代码、发票号码的字体、印制位置、规格、长度等不符合印制要求;发票监制章未套印在规定的位置等。
为规范发票印制管理,提高发票印制质量,便于发票真伪查询,现将我省普通发票印制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精简发票种类
鉴于我省普通发票种类较多、一些发票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现状,省局决定将全省21种普通发票精简为16种,取消5种发票。
(一)保留发票种类
1.《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代开统一发票》(无金额限制版);
2.《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工本费专用发票》(无金额限制版);
3.《贵州省农产品收购发票》(万元版);
4.《贵州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十万元版);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金额限制版);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金额限制版);
7.《贵州省×;×;县(市)货物销售发票》(工业,十万元版、千元版);
8.《贵州省×;×;县(市)货物销售发票》(商业,剪贴式十万元版、千元版、百元版);
9.《贵州省×;×;县(市)货物销售发票》(有奖,十万元版、万元版、百元版);
10.《贵州省×;×;县(市)货物销售定额发票》(有奖,壹佰元版、伍拾元版、贰拾元版、壹拾元版、伍元版、壹元版);
11.《贵州省乡镇煤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