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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自行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9-10-08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478

公告〔20141


2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2015624

公告〔20151

3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2018625

20181

有效期至202281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布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