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省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四川省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0-3-30 川国税函〔2000〕1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有关审批规定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对1999年我省范围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压免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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