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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2008〕1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粤国税发〔2009〕88号规定,总局文件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