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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抓紧做好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的通知 【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抓紧做好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地税函〔2006〕250号 2006-4-12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领导4月10日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为按时按质完成我市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现就有关补录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只有扣缴义务人完整补录实行明细申报以前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税务机关才能为纳税人开具一张全年完整、正确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完成个人所得税补录工作作为近期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力度。各征收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征收单位文和各纳税人服务中心要通过召开辅导会、编发辅导材料、在地税网站以及办税大厅进行公告等各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多件正渠道向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让广大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理解、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并了解掌握补录工作文: 的有关程序和方法。

三、有的放矢,抓住补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征收单位要认真核实2005年度未补录扣缴义务人以及未补录个人的名单,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完成数据补录工作。对于不具备电子申报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