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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系统工会缴纳工会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系统工会缴纳工会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地税发〔2009〕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修订并重新发布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24年9月20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为做好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现将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系统工会缴纳工会经费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机关工会及所属直属企事业单位即: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云南烟草教育培训中心、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云南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云南省卷烟烤烟交易市场,按属地申报缴纳工会经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开具《    缴款书》或《       完费证》缴入省总工会“工会经费集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