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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地税办发〔200124 2001-04-24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2000]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税人向我市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出具申办蓝印户口所需的《广州市地方税纳税人缴纳税款证明》(以下简称《缴税证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