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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缴纳地方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缴纳地方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闽地税函[2004]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第五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第一条“出租设备、物品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规定、第五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第一条“出租设备、物品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规定、第五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规定,第一条“出租设备、物品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规定、第五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