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有关税费和法定费用先后顺序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有关税费和法定费用先后顺序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年10月8日 粤地税发〔1999〕2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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