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和滨州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滨政办字〔2019〕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和《滨州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推动数字山东建设,实现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2019—2023)》《滨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和《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山东”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智慧滨州建设理念,抢抓新型城镇化、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中国和新旧动能转换等历史机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滨州市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方向,以“优政、惠民、兴业、筑基”为统领,夯实数据资源体系、数字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安全支撑,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二)建设原则
1.创新引领,数据驱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聚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挥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2.融合布局,产业带动。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在产业升级中的赋能作用,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发展。3.统筹协调,多元共治。建立市县乡联动机制,形成以数据流动为核心的建设模式。凝聚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力量,推动政府内部运作与对外服务一体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4.基础支撑,安全高效。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城市大数据中心、运营指挥中心等支撑平台,统筹开展业务应用,建设泛在互联、融合智能的数字基础设施。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信息安全建设,提升安全产品研发、标准制定、技术支撑等方面的能力。5.以人为本,优政惠民。以智慧社会、智慧社区、美丽乡村为切入点,增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化惠民服务。强化各领域的数字化改造能力,探索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增强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效能。
(三)建设目标。
到2023年,基本形成数字基础设施泛在互联、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字政府高效运行、数字经济创新活跃、社会治理智慧精细、数字民生普惠便捷、生态环境绿色宜居的智慧滨州发展格局。1.数字基础设施泛在互联。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升级,5G与IPV6部署持续深入,数据基础设施支撑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应用的力度不断加大,实现基础设施泛在互联。2.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据资源有效汇聚,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基本形成,大数据产业成为驱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示范应用。3.数字政府高效运行。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建成上接国家、下联县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4.数字经济创新活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在核心产业、基础产业、前沿产业及高端产业领域,形成滨州特色优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制造、智慧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数字文化、电子商务等数字化消费能力不断增强。5.社会治理精细智能。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城乡治理各个领域,建立以信息化为引领的社会治理“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社会治理决策科学化和治理模式精细化,数字镜像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6.数字民生普惠便捷。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实现互联互通,形成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公共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民生服务网络,数字民生更加普惠便捷,数字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7.生态环境绿色宜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环境综合治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环境监测网络,绿色生产模式、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及推广,循环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塑造生态宜居的绿色环境。
三、建设任务
围绕“优政、兴业、惠民、筑基”的理念,按照智慧滨州总体框架,重点推进数据资源体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治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任务。
(一)构建数据资源体系
统筹汇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应用,促进数据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形成数据驱动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和治理体系。1.推进数据归集与整合。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补充完善人口、法人、时空地理、宏观经济数据库,优化公共信用、电子证照数据库,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开展主题数据库建设,完成启动应急管理、政法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医疗健康、市场监管、金融风险监测、知识产权、政务公开、执法监督、农业农村12个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开展数据采集与管理机制建设,明确数据归口管理职责,建立数据加工、挖掘与分析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实施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增强数据辅助决策能力。(市大数据局牵头)2.加强数据共享与开放。进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修订完善《滨州市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推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开展数据治理、开放服务,建立一整套大数据相关政策、管理机制、标准规范,重点推进交通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空间地理、公共安全、金融服务、市场监管、能源环境、文化娱乐等领域数据的社会化开放。进行公共数据开发应用。鼓励社会组织、行业机构建设行业性数据资源开发平台,支持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整合行业资源,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数据资源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数据资源价值发现、创新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
3.促进数据流通与交易。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探索建立大数据运营公司,推动公共交易数据共用共享、深度挖掘和保值增值。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开展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数源责任体系建设,明确政务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关系,推动全市政务数据集约建设和集中管理。(市大数据局牵头)
(二)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信息共享和流程再造,推动政府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4.建设智慧化办公系统。整合电子公文、视频会议、即时通讯和信息公开系统,统一接入“山东通”APP。制定出台管理制度,推进系统应用,督促指导各级政务部门尽快实现数字化、移动化、协同化、集约化办公。推进全市人事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和档案管理系统整合。建设电子督查系统,深化大数据在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的量化监控、预测模拟和精准管理的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
5.建设城市云。按照山东省统一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政务信息系统逐步向云平台迁移。开展云计算中心扩容工程,对全市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进行“云化”改造,推动市级单位所有非涉密应用以及市重点企业上云。建立云计算中心管理规范和安全制度,建设云计算容灾备份系统及安全系统。改造升级电子政务网络,推进部门业务专网和互联网出口整合,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加快与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业务专网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市大数据局牵头)
6.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应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电子签章技术,推进“不填表”服务,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办好”。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工程审批系统,通过信息共享,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以及办事全流程进行改革。一体化规划设计各类政务服务终端,为公众、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渠道,优化提升场景式服务体验。持续创优滨州“中介超市”平台。到2020年,一站式办理率达到80%以上,网上统一入口率达到90%以上。加速推进“一网通办”,扩展网上办事的广度与深度,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加快平台优化整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7.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程。以模型化、精准化手段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到2021年,形成常态化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助力滨州市营商环境走在全省营商环境排名前列。(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云平台,部署政策库,按企业经营性质精准、实时推送相关政策。利用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中介服务等,推动主题服务事项优化。(市大数据局牵头)到2020年,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方面的专项改革取得突出成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
8.发展智慧社保。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4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有序推进大数据在社保基金监督、劳动用工、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应用。开展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服务渠道,逐步实现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咨询电话等多渠道一体化管理。优化网上办事功能,提高就业人才服务智能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9.建设医疗保障大数据平台。建设医保监控大厅,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做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建设省市县三级医保业务网络平台,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网络联通与跨省异地结算,加强与卫生健康委、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数据共享互通。搞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便民服务、单位办事、个人办事网上通行。(市医保局牵头)
10.建设智慧教育。推动大数据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服务的深度融合,到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无线学校覆盖率、多媒体教室占比及远程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以“互联网+”形式支撑教学模式变革,创设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环境,构建培养创新思维能力的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整合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完善教育数据库,搭建教育管理服务云平台,提供校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各项应用服务。(市教育局牵头)
11.发展智慧交通。加快整合交通系统现行分散的服务资源,建立集中式服务体系,实现一号通问询服务和多方式的交通信息发布,构建“平台通、数据通、应用通”的智慧交通综合服务体系,为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协调调度和多部门应急联动智慧提供有力支撑。开展5G试点应用,建设智慧交通大数据及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信息化体系。加快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到2020年底前,出台公交电子站牌规划建设方案。建设交通运输动态监管平台,扎实推进“互联网+交通运输”,推动运输服务一体化、便捷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
12.发展智慧医养健康。实施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推广“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网上预约分诊、随访跟踪等线上服务。加强远程医疗平台与医院医疗会诊系统对接,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惠及城镇和乡村。到2020年,大力提高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医疗机构联网率达到100%,远程医疗服务基本覆盖各县(市、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牵头)建设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广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模式。(市民政局牵头)
13.发展数字文化。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文化场馆数字资源建设,促进全市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做好全省智慧文旅平台滨州分平台建设推广。建设市级重点景区客流检测与指挥调度平台,加强和完善全省重点景区客流检测与智慧调度工作,提高旅游安全预警管控水平。推动黄河文化传承保护,促进城乡文化市场繁荣。(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支持建设市级融媒体中心,培育互联网文化服务领域企业,开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文化产品。(市委宣传部牵头)
14.开展精准救助。整合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构建覆盖市县两级的“大救助”体系,实现全程闭环、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加强与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系统的对接,完善滨州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提高平台数据质量,准确实时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目标群体的户籍、收入、财产等状况,支持建立“爱心众筹”等网络平台,以社会化导向,实现贫困人口生活需求与社会帮扶资源的有效对接。(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15.建设平安滨州。深化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核心的“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视频监控联网率,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完善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推动公安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智能研判,提高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和预警防范能力。提升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水平,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
16.建设数字应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名、地貌、气象、人口等数据,依托地理信息、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等信息采集手段,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可视化、扁平化的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一张网,运用智能物联感知设施,获取危化品、非煤矿山和消防、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风险和灾情多元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监测预警和评估。(市应急局牵头)
17.建设信用滨州。完善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三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金融税收、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金安工程”建设,优化完善本市监管数据和企业信用数据,提升对金融风险的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征信数据应用,有效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18.开展“互联网+监管”建设。依托城市云计算平台,整合各类监管平台,形成数据覆盖行业、应用覆盖领域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食药监管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食药领域基础数据、行业数据融合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19.建设生态治理体系。实施“互联网+能源”建设工程,加强节能专项资金对智慧节能项目的支持,提高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应用水平,提升政府公共设施数字化节能监控服务接入单位数量,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全覆盖率。升级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和行业节能数据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构建环境综合监测监管体系,实现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等领域全覆盖,完善生态环境感知体系,提升对大气、水等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0.推进宏观调控数字化。推动经济调节数字化,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完善产业基础数据采集机制,推动全市产业数据共享共用,对区域经济和五大千亿产业集群的经济运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判,为及时制定经济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辅助决策数字化,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预警预测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在经济运行相关领域形成一批场景化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三)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发展大数据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设数字经济园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经济发展新格局。21.创新发展大数据核心产业。建设滨州市大数据产业研究院和大数据清洗基地,发展大数据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大数据服务、大数据安全及行业大数据应用,引进培育一批大数据服务企业,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布局大数据产业基地,优化大数据产业空间格局,打造以大数据核心产业、融合产业为特色的产业集群。(市大数据局牵头)
22.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壮大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发展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新型电子材料、集成电路等产业,打造“原材料—显示屏—智能终端”协同创新的产业新生态系统;布局高端信息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云计算、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智能终端、地理信息等产业,以数据应用驱动行业高端企业聚集,构建涵盖技术、产品、标准、应用各环节的信息产业链体系。抢抓前沿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产业,着力提升数据、技术、资本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平,以创新带动产业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3.探索制造业数字化。加快生产研发智能化,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及装备在关键生产研发环节的深度应用。按照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努力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覆盖率和企业上云率。完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支持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研发,引导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网络协同制造,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协同研发设计平台,推动行业生产要素与资源集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以及众包众筹新模式。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依托龙头企业,构建顾客对工厂(C2M)的产品定制平台,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研发、生产执行、物流配送及客服运营,打造一批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样板。发展服务型制造业,鼓励发展精密供应链管理、智能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4.推进农业数字化。延长农业产业链,以数字化推进“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生产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推动数字化转型,构建系统互通、数据共享、服务便捷的农业智慧大脑,提供可视化展示、管理决策支撑服务,加快农业装备数字化改造,开展粮食智能工厂、智能仓储、智能烘干等应用示范。发展智慧农业,围绕粮食加工、畜牧水产等重点领域,打造智慧农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着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数字化发展。完善信息服务,以数字化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建设农技推广智能云平台、农业物联网平台、质量追溯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5.加快服务业数字化。
大力推进数字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融合渗透,不断提供提高现代服务业智慧化水平。开展大数据创新创业大赛。(市大数据局牵头)
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立面向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双创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大型企业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技术创新平台。设立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交叉领域的创业支持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牵头)
建设征信系统和金融交流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信用体系和普惠金融发展,以征信、金融建立金融信息联系机制,搭建包含工商、税收、公安、海关、金融等机构的信息网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发展智慧电商。推动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向农村延伸,培育农村电商,实施云上电商计划,促进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的新型商业形态。发展网络支付、新零售、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服务业新业态,不断释放服务业数字化能力,网络零售额占比超过10%。(市商务局牵头)
发展智慧物流。开展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市铁路、公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的对接。增强物流大数据应用,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发展智慧体育。依托市大数据中心资源,建设全市体育信息服务网络、体育数据中心、智慧体育应用平台,实现核心数据集中整合、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与体育场馆、健身器材的融合发展,开发全民健身服务网综合平台以及校园足球竞赛综合平台、体育竞赛综合平台等管理系统,构建智慧化全民健身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普及二维码、移动互联网应用等多元化终端服务,促进智慧体育创新发展。立足品牌战略,延伸我市体育服装、绳网等产品和产业链,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的体育产业竞争,打造体育用品特色品牌。(市体育局牵头)
26.深化海洋产业数字化。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加快产学研联合和自主创新,重点研发海洋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完善海洋基础数据库,推动涉海部门单位相关数据集聚共享,建立集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共享、应用等为一体的海洋与渔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港口服务和监管深度融合,初步形成智能化港口网络体系,建设智能化无人码头。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洋渔业、海洋化工、滨海旅游等融合发展,延伸海洋产业链,建设涉海特色产业园区。(市海洋发展渔业局牵头)
27.推动数字园区建设。加强现有产业园区,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园区功能定位和空间形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数字经济园区和特色小镇,促进产业数字化。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加快平台生态体系建设,培育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数字化转型,形成数据驱动的竞争优势。(市大数据局牵头)
依托省内双创基地和滨州市产业基础,建设以企业为主导的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实施科技创新对接开放行动,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引领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加大互联网企业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与实施细则,为数字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科技局牵头)(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以数据流程和区域功能再造为核心,围绕新型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应用,开展示范引领,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8.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县(市、区)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区,发挥区域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以智慧大脑为核心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网络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问题。整合滨州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健康医疗、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资源,完善“爱山东”APP滨州分厅。(市大数据局牵头)
将通信基站、通信管网和通信设备纳入城镇规划,做到与城镇规划同步施工、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开展市政公用、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地下管线等各类基础设施资产普查,推动地上建筑物、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
整合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杆管线、综合管廊等数据,建设杆管线信息化系统,实现杆管线实时动态管理。拓展窄带物联网应用范围,构建城市公共设施感知管理系统,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开展绿色智慧社区、智慧建筑、智慧市政等示范应用。(市城管局牵头)
29.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第三方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联合社区服务的实体,通过手机、自助终端、智能电视、服务热线等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政务、事务、商业服务,依托平台加强对社区内人、事、物的动态采集与网格化管理。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智慧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政务、事务、商业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市民政局牵头)
30.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光纤网络覆盖率,推动5G网络布局和商用进程,加快城乡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推进“雪亮工程”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服务,实现社会治安、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等“一张网”管理服务。(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
建立覆盖全市各乡村的“智慧民生”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数字化技术创新农村群众工作方法,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支持开展社保、医疗、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智慧化应用,推动城市优质民生服务向乡村延伸。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加大农村物联网建设力度,实时监测土地墒情,促进农田节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建立全市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数据。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保护,实现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时全程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五)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构建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从网络升级、下一代互联网部署、大数据中心设施、区域网络等方面,提升全市数字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和水平。3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扩容全市城域网和接入网带宽,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实施“千兆示范小区”建设工程,推进家庭光纤宽带入户建设。建设无线城市,在车站、景区、学校等公共场所,重点公共场所的移动网络覆盖达到省级五星标准。强化5G基站与网络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开展5G商用民用试点,形成端到端的典型应用。推动全市工业互联网企业进行内网升级,突出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的改造,形成低延时、高带宽、广覆盖、可定制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2.部署IPv6。部署支持IPv6的移动网络和固定宽带的接入网络,按需扩容带宽。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按照全省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平台的IPv6改造,升级改造域名系统和现有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市大数据局牵头)
33.建设时空大数据平台。改造升级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以市政务云数据中心为载体,打造时空大数据平台。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集成各历史时期的地理信息,采集现势地理信息、实时位置信息和新型测绘产品数据等,汇聚公共专题数据、物联网实时感知数据、互联网在线抓取数据,加强时空大数据的标准化、一致性处理,建设时空大数据库,形成以数据生产更新和共享服务为目标的时空大数据平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
34.建设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依托黄河三角洲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发挥互联网企业在社会化数据上的优势,按需投入机柜,引入基础运营商和上下游企业。依托鲁北大数据中心,鼓励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行业云平台,打造先进的软硬件基础设施面向鲁北区域政府、企业、公众,全面开放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服务空间,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灾备和云租赁等云计算服务以及数据存储、清洗、加工、分析、应用等大数据服务。(市大数据局牵头)
35.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配套建设网络、硬件、软件等支撑平台,接入城管、交通、公安、消防、气象等政务数据,形成城市大数据资源库。依托云服务,建设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对城市重点项目以及综合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开展空间、交通、资源、应急等专题决策分析应用及展示体验。(市大数据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3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有关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7.完善政策制度。统一建设标准,出台管理办法,推动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制度。出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数据安全、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形成系统性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市大数据局牵头)
38.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撑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加大政策补贴,争取国家、省级部门对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统筹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政策,着重解决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面临的资金制约问题。通过资本注入、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以PPP等多种模式参与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9.强化人才保障。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产业协会作用,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CIO(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与智慧城市有关的人才引进、激励的政策措施、办法机制等,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人才梯队。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形成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40.加强工作调度考核。将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和检查结果纳入各部门、各县(市、区)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建立责任考核、调度机制,定期对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调度和分析,对项目进行集约化管理,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建设进度和情况进行公示。设立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简报,推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示范工程和试点区市县经验。(市大数据局牵头)41.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组织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与分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开展全市网信系统技术体系建设,为舆情研判、指令管理和应急指挥提供基础技术支撑。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责任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市委网信办牵头)
附件:滨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滨州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
鲁政办字〔2019〕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