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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深国税告〔2010〕4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0-09-01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第五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机构合并后继续执行未废止条款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税发[2009]142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时间及新旧发票的衔接

从2010年10月20日起,我局统一对外供售“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开具、使用或取得 “旧版普通发票”,结存的空白“旧版普通发票”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版普通发票种类(共8种)

(一)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10mm×139.7mm,联次为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通用机打发票分设无面额版、万元版、千元版和百元版,共4种面额。

其中,无面额版发票为税务机关窗口代开专用版。

(二)广东省深圳市通用定额发票(新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并列二联设计,即存根联和发票联,规格为175mm×77mm。

通用定额发票分设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三) 广东省深圳市收购发票(新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10mm×139.7mm,分有抵扣联和无抵扣联两种。有抵扣联为四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无抵扣联为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无开票面额限制。

(四)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41mm×177.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