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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威政发〔2018〕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威政发〔2021〕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我市制造业的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服务业战略,以打造“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总抓手,实施制造业发展“百千万”工程,按照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综合平台和产业基金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推进区域联动和产业跨界融合,坚持优化存量与扩大增量并重、内生发展与招商引资结合,培育“四新”经济,促进“四化”发展,建立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努力培植一批百亿级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万亿级制造业强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制造业总体规模大幅提升,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智能制造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基本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质量效益良好的新型产业体系,初步建成“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1.工业总体实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培育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6个,培育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3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6家,其中千亿元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2年,6个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的比重达到90%,较2017年提高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较2017年提高4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3.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到2022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50个,重点行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达到20个;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70。(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建立。绿色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到2022年,万元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6%,年均降幅达到3%以上。(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新型产业体系。

  1.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完善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创新驱动、高端发展、重点突破、引领示范,加快产业高端化和集群化发展,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碳纤维等复合材料、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等六大千亿级制造业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中小企业局,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趋势,瞄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培育“四新”经济,促进“四化”发展。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突破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培植壮大市场主体。

  1.培育发展骨干龙头企业。积极搭建资源对接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增强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力。以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开展市场化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促进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大型骨干企业集聚,促进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培育发展单项冠军企业。大力弘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创建知名品牌上下功夫,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打造一批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及瞪羚企业。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以单项冠军企业为重点,引导有资质的企业加强军工市场研究和军用产品研发,加快“民参军”步伐,培育一批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加快重点园区建设。

  1.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产业园。以高端医疗器械和医药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等产品为重点,加强检验检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生产制造、科研孵化、中试转化、培训实习于一体的医疗器械产业格局,打造国内最大的医疗器械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中小企业局,高区管委)

  2.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发挥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发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优势,加快省光纤激光技术工程实验室、密码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亿和精密工业、韩国一诺工业园、惠普打印机生产基地和产业“双创”示范基地等项目落地,培育新一代通信产品、机器人、3D打印等高端产品,发展打印机、智能终端、智能电子、海工装备等优势产品,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

  3.碳纤维产业园。发挥碳纤维制备及工程化国家工程实验室、省碳纤维技术创新中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优势,重点引进碳纤维生产和应用研发机构,推进碳纤维在航空航天、交通运输、海洋装备、新能源、建筑材料、文体休闲等领域开发应用,打造国家级碳纤维技术创新中心和原材料生产、市场应用推广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临港区管委、荣成市政府)

  4.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制品等产业为特色,加快推动海洋生物科技项目向园区集聚,促进水产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向附加值更高的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海洋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海洋生物梦工场等创新平台,打造国家级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和山东半岛海洋生物产业创新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中小企业局,荣成市政府)

  5.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威海市集成电路设计基地,探索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及半导体装备、材料、制造等专业产业园区,积极对接高水平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创业团队,引进一批特色化集成电路产业项目,以设计企业聚集带动后续产业链条延伸,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集成电路及半导体产业链条,打造省内乃至国内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聚集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强化创新平台支撑。

  1.建设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按照政府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辐射带动的原则,整合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资源,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运营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发挥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制造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的优势,形成“一中心三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格局,打造立足山东半岛、以两化融合为特色,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孵化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区管委)

  2.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发挥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威海市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研究院的引领示范作用,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的协同作用,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全方位合作,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和重点园区建设发展需求,支持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加快推进产学研各方在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创新基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关键核心和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强化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以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的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省碳纤维技术创新中心、高端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省创新平台整合方向,加快市级创新平台提质升级,鼓励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组建实体机构,实现由企业内部向全行业技术引领辐射的开放式转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分类指导,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提升”工程,实现“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全链条畅通服务,推动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规模扩张和专业化发展。推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众创空间、创新梦工厂等特色专业化孵化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1 创新驱动工程

  构建“1+3+N”创新格局,推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以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为统领,支持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建设,在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重大产业公共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支持更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协同,积极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到2022年,形成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50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50个,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30 个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

  (五)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1.加快智能制造模式推广。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大力培育离散型、流程型、网络协同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进重点领域智能制造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启动智能制造示范带动提升工程,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提升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加快推动人机智能交互、增材制造技术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在食品、化工等以流程型制造为主的关键工序,推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推广使用自动化成套设备或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实现关键工序设备自动控制和运转;在运输设备、橡胶轮胎等以离散型制造为主的生产车间,推广应用智能数控设备、传感识别技术等先进装备与管控技术,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分行业领域推广“两化”融合示范应用,持续培育“两化融合”国家级和省级试点企业。支持企业探索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等应用领域实现突破。(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加快推动企业上云行动。围绕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根据企业对云服务的不同需求,帮助企业获得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的云服务,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云计算应用服务能力。加大云计算解决方案和应用产品研发创新力度,丰富云平台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培育云计算产业链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2 智能制造工程

  开展互联网+制造业专项行动,实施机器换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三大工程,大力培育离散型、流程型、网络协同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积极推荐一批优势智能制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推动智能制造水平整体提升。

  到2022年,互联网+制造业成效显著,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实施“机器换人”项目30个以上,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个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70。

  (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紧盯制约我市提升制造业技术水平的关键短板,以提升核心基础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为重点,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组织开展全社会技术协作与联合攻关,支持“四基”产品推广应用。完善首台套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支持核心基础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开展高水平技术改造。编制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发布年度重点项目导向目录,向全社会和金融机构推介发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技术改造领域。研究编制《威海市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技术改造与先进技术、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市场需求、财税贡献、绿色发展的“六个对接”,每年选择100个左右工业项目重点推进,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力争用三年时间对重点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开展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附加值高、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围绕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