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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银行开展金银投资品协销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银行开展金银投资品协销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10〕18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0-06-28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


你局《关于银行开展金银投资品协销业务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深国税油发〔2010〕26号)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