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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 年 6 月 8 日                         临政发〔2016〕12 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15号文件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 鲁政发〔2015〕3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会展业在推进临沂商城国际化、开拓市场、促进消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先导性产业,汇聚信息流、技术流、商品流和人才流,具有强大经济衍生效应,是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平台,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商城市场转型升级、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全市会展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会展规模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但同时也要看到,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我市会展经济总体规模偏小,展会品牌仍需进一步培育,骨干企业有待壮大,人才制约问题依然突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结合临沂实际和发展需要,市政府出台了《意见》,提出了我市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意见》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临沂商城国际化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坚持培育与引进并重,政策支持与服务协调并重,促进会展与城市经济有机结合;坚持以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发展路径,以特色产业为发展支撑,促进会展与商贸、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会展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全市会展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中心集聚、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心城区和各县区特色,构筑“三区一圈”会展业发展布局。二是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培育专业展会;发挥商贸物流优势,打造特色贸易展会;培育壮大本土品牌展会,积极争办大型巡回展;健全会展产业链,大力延伸发展空间;树立“大会展”理念,推动展会、节庆、会议、赛事融合发展。三是组建大型专业会展集团,支持企业向产业上下游发展,壮大本土会展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四是加强展馆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提升展馆服务管理水平。五是应用网络技术,探索“互联网+会展”模式,提升会展信息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秩序、培育引进人才、大力宣传推介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完善金融保险服务、强化安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