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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京国税函〔2010〕82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10-04-20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本文市局补充部分废止.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