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7〕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5月11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崇政发〔2020〕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加大产业扶贫的扶持力度,全面推广天等县“扶贫车间”的经验做法,破解产业扶贫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全面落实“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特制定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基本要求
“扶贫车间”是将农民工返乡创业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鼓励返乡创业能人在村头、街道、小区和返乡创业园设置产品加工车间,及开展一定规模的“种、养、贸、游(旅游)”,带动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把参与产业扶贫的“扶贫车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纳入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政策的扶持范围。
针对“扶贫车间”主体融资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问题,通过“银行+担保+保险+产业+贫困户”五位一体模式和财政金融扶持措施,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产业扶贫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4321”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车间”等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业务,年化担保综合费率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收取。
(二)提高农民工创业担保基金规模。辖区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担保基金,银行按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全市计划投放规模为5亿元,其中天等、龙州县各1亿元,其余5个县(市、区)分别为6000万元。在此贷款规模额度内,如由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由属地财政按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本金的1%支付担保费;如创业担保贷款发生损失的,市县财政承担80%(其中市本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60%),放贷银行承担20%。
(三)开展“扶贫车间”主体的“纳税信用户”评定工作,为产业扶贫主体融资量身打造“诚税贷”“税易贷”等金融创新产品。
(四)推进广西农业担保公司在辖区设立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安排“风险准备金”,由广西农业担保公司按照不超过10倍的额度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五)推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属的一个服务平台)在辖区的推广应用,帮助“扶贫车间”等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解决企业融资无抵押无担保的问题。
(六)缩短贷款审批流程,切实解决“融资慢”问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授信“权限下放”模式,实施“差别授信”的信贷模式,分级控制风险,针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客户直接由风险部主管和信贷部主管双人审批授信,简化申贷流程,满足客户对信贷资金“快速性”的需求。鼓励辖区银行推出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由“扶贫车间”主体根据经验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随时提款,不再多次审批,提高融资时效。
(七)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辖区县域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全覆盖。对“扶贫车间”主体及聘用农户开展评级授信;辖区各县(市、区)2017年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要分别达到40%、35%、35%,到2020年底,全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力争达到“3个50%以上”目标,争取创建2个“信用县”。
(八)运用财政措施鼓励辖区银行放贷支持“扶贫车间”。市县财政根据辖区银行支持“扶贫车间”的信贷投放情况,按辖区各银行支持“扶贫车间”贡献大小分配财政性存款份额。
(九)启动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机制。启动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机制。保险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的保证保险产品,计划保证保险规模10亿元(其中:扶绥0.8亿元,天等2亿元,大新2亿元,龙州2亿元,宁明2亿元,凭祥0.4亿元,江州0.8亿元),被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保险费用辖区各县(市、区)财政可以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80%,其余20%市财政负担。
(十)利用保险公司“保险+融资”产品以及探讨通过设立扶贫基金等方式支持“扶贫车间”融资。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持“扶贫车间”发展的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支持“扶贫车间”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产业扶贫政策,报道“扶贫车间”发展的成功案例,提高优惠政策的知晓面,引导更多能人返乡创业。
(三)加强“扶贫车间”的社会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产业扶贫的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发挥产业扶贫带动脱贫的作用。
(四)做到风险防控与金融创新并举。把握好规范经营与创新发展的平衡,既要大力推动“扶贫车间”的健康发展,又要强化风险防范。
(五)加强督查与考评。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支持“扶贫车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的督查,建立起激励辖区金融机构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考评机制,形成政府、银行、保险、担保、企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目的
采用五位一体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产业扶贫。
崇左市为加大产业扶贫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发展战略,全面推广天等县“扶贫车间”的经验做法,破解产业扶贫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由崇左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制定了财政金融支持“扶贫车间”10条政策措施。2017年8月31日,崇左人民市政府正式印发《崇左市财政金融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扶贫车间”是将农民工返乡创业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鼓励返乡创业能人在村头、街道、小区和返乡创业园设置产品加工车间,及开展一定规模的“种、养、贸、游(旅游)”,带动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把参与产业扶贫的中小微企业、“扶贫车间”、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纳入财政金融大力支持产业政策的扶持范围。
针对产业扶贫主体融资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问题,通过“银行+担保+保险+产业+贫困户”五位一体模式和财政金融扶持措施,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产业扶贫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条政策精准解读
(一)“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4321”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车间”的担保贷款业务,年化担保综合费率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收取”。
去年底,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目前注册资本金1亿元,按照放大10倍开展业务,担保规模为10亿元。按照自治区融资担保体系,崇左市小微融担公司为“扶贫车间”进行担保贷款,执行年化担保综合费率为0.95%(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50%×40%)。这一综合费率,相对来讲,基本为微利。
(二)“提高农民工创业担保基金规模。辖区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担保基金,银行按1:5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全市年度投放规模为5亿元。在此贷款规模额度内,如由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由属地财政按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本金的1%支付担保费;如创业担保贷款发生损失的,市县财政承担80%(其中市本级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60%),放贷银行承担20%”。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