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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崇政办规〔2018〕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5月11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崇政发〔2020〕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崇左市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桂政办发〔2018〕49号)和《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印发〈崇左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发〔2018〕23号)精神,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深入推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评价标准体系,树立“守合同重信用”典型。全市每年新增“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不低于上年度公示企业总数的10%。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安排国家服务业引导、环保、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等涉及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时,比照获得省(部)级、市(厅)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信)誉奖项,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

二、推行“阳光执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抽查检查指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检查频率,对守信者与失信者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信者实施最低抽查检查比例。涉企执法部门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抽查计划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三个100%。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避免选择性执法,防止多重多头执法。完善执法行为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防止人情执法、寻租执法、随意执法。

三、强化信用监管

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动态更新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应当于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进行公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诚信示范企业以及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工商登记、涉税事项、货物通关、检验检疫通关、开设银行账户、工程项目评审验收、标准备案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公示力度,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建立“信用警示企业名录库”,集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进一步增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提醒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修复信用。

四、促进公平竞争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平台消费维权渠道作用,对消费者对公用企业的投诉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办理、快速反馈、严查严治。建议并指导公共服务企业建立消费者服务站,前移消费纠纷调解关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公用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摸排核查辖区内公用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对公用企业开展约谈、引导和提醒。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告诫,提出行政建议,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引导其守法经营;对影响面大、性质恶劣,涉及民生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坚决严厉查处。开展公用企业格式合同专项检查,摸排案件线索,助力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

深化跨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司法和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强化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公示,实现联合惩戒,让违法企业承担应有的惩戒后果。

五、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

推进中国—东盟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通过吸引全国及东盟国家知名品牌企业入驻基地,发挥知名品牌的标杆作用,以点带面,带动本土品牌发展。2020年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化品牌示范基地。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区、商标密集产业区、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的品牌培育。2020年底前,拥有地理标志商标5个以上。

建立商标品牌激励机制,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业(协会),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